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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6章 746章碎片光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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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为何如此?”乐毅将郭嘉调动了过来,当郭嘉看到这一幕,也是很惊奇。

    “这是自灭现象。”郭嘉叹息了一声,说道。

    “自灭?”

    “没错,人可以选择自杀,那么灵魂自然也可以选择自灭。”

    “这样吗?人可以选择自杀,灵魂也可以选择自灭?也就是说,像郭嘉先生你们这种也是可以选择自灭的?”

    “没错,但蝼蚁尚且偷生,灵魂也是如此,谁不想多活几天?即便是灵魂,当有了自己的意识之后,谁又想轻易地飘散,化为虚无?”郭嘉的语气有些无奈。

    “但这个殿主却是让人有点意想不到,才刚一见面,他就选择了自灭。我连跟他说话的机会都没有。”乐毅苦笑。

    “大概,这也正是他所畏惧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“畏惧?何来畏惧,他死都死了。”

    “主公莫是忘记了,这殿主生前可是集合了很多英灵在体内,之所以囚禁它们,乃是为了将她们的英灵变成武器,用来自爆,震慑敌人的精神力。他曾经这么对付过别人,而主公你跟殿主又是仇敌关系,他自然也怕你这样对付他,所以与其等着你处死他,倒不如他自己选择自灭,这样反而更痛快一些。”郭嘉说出了自己的猜测。

    乐毅想了一下,或许殿主的心思还真是如郭嘉所猜测这般。

    但如果真是这般,那也太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,乐毅灭杀了他的人,但未必会灭他的灵魂。

    可也或许,殿主他知道太多秘密,也懒得跟乐毅解释这些秘密,也或许他这些年活得够累,即便乐毅不杀他,那总归也是要利用他的。曾经高高在上的他,怎么肯放下姿态去为乐毅办事?

    所以,他直接就选择了自灭。

    郭嘉和乐毅走近了那些碎片,只见那些碎片光华流转。其中有一片,讲述的是殿主小时候。他出生贫寒,六七岁的时候就死了爹妈,那时候是清末。

    虽然是近代了,可是那时候的生活之残酷,比起古代的易子而食,也是一点也不逊色。有的爹妈养不起孩子,只能将孩子送人。

    地方更苦一点的地方,送人也没人要,因为你养不起,别人也同样养不起。这样一来,怎么办呢?还真如电视里演的那样,用水盆子放水里任它飘走。

    殿主比起那些最不幸的,要稍微幸运一点,毕竟他的五岁之前,是有父母陪伴的。曾经他的家庭还是个大家庭,家境比较富裕。在他祖父那一代,还做过清代某一县城的县令官,他曾祖父那一代,更厉害,中过进士,入过翰林院。

    可终究是一代不如一代,到他父亲这一代,爱上了一种叫福寿膏的东西,一抽就上瘾。结果,偌大的家境全部就败在了他父亲手里。

    他母亲在他六岁时被他父亲活活打死,他父亲因为吸鸦片,到处借钱,借高利贷,最终祖屋也被收走,他人也是被人打死,因为还不起利息钱了,只能打死他。留着他也还不上利息钱,因为她们的亲戚都跟她们断绝往来了,一个鸦片鬼凭什么去赚钱?那借高利贷的头头看他不爽,就直接做掉了。

    做掉了他老子,他也就被抓到当时的夜总会里去倒夜壶。那时他可才六岁,可没人会心疼他,不干活就打。

    这样的生活,持续了整整八年,到了他十四岁的时候。那时候,全国闹起了革命,全国各地都在武装起义,要推翻清政府的统治。

    当时有个强人,也率领一批人,到处杀富豪,劫富济贫,笼络人心,广招勇士,也是要组建一支义军。

    这批人的领头之人,就叫公羊常胜,他是个有特殊能力的人,他挑人很特殊,一般的人他绝对看不上眼。而且也不是有特别好的身手的人,就能入他法眼。他当时喜欢集合一种叫“有缘人”的人。

    何谓有缘?当时的殿主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,只当是与公羊常胜有缘。

    一次,公羊常胜被人宴请,就在殿主所在干活的夜总会里,似乎有件事谈不拢,公羊常胜当场发飙,连杀十九人,人头全部砍落下来,丢在地上。

    十四岁的殿主,因为送茶进去,看到这一幕,吓得直接就尿了裤子。

    而公羊常胜当时看到他,却是一笑,不明所以地殿主被稀里糊涂地就带走了。

    从那以后,他也稀里糊涂地成了公羊常胜的亲军,因为年纪小,很被关照。可怜的殿主在跟了公羊常胜之后,终于找到了一种被关怀的感觉。

    他当时就发誓,一定要报恩。

    他说到了,也做到了,十五岁时,他杀了第一个人。十六岁时,为公羊常胜挡子弹,差点死去。正因为这个事,公羊常胜对他愈发信任,也愈发重用。

    殿主就这么跟着公羊常胜,经历了孙中山、袁世凯,再到后来的东瀛入侵。那时都已经过去几十年了,他也从一个少年,成长到了中老年了。

    鸦片战争时,1840年,到全面抗战的1937年,五十多年。那时,他已经有五十七岁了。

    公羊常胜年纪更大,已经八十多了。可还是老当益壮。

    后来抗战胜利是1945年,这个时候他已经是六十三岁了。公羊常胜英雄了一生,可是为人却很低调。他没让任何书籍记录他,也不准任何报纸刊登他的东西。

    逐渐,他退到了幕后,一心经营起龙魂学院来。

    又过了十来年,公羊常胜已经活到了一百〇四岁了,终于是朽木将枯。那时的殿主也七十多岁了。

    某一段时间,公羊常胜心情都很沉重,很喜欢一个人待在墓地。

    似是有一件事,总是思量不得结果。

    有一日,殿主找到了他,想劝他别想太多。谁知道公羊常胜当时跟他说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:“阿彪,你说,每个人是不是都渴望得到长生?”

    那时的公羊常胜已经一百零四岁,算是很高寿了,但他是琥珀拥有者,活个一百多岁也不是什么问题。如果保养得好,两百岁也不稀奇。但他年轻时受伤太多,人一老,各种伤痛一起并发,这让他顶多只在一百零四和一百零五之间徘徊。

    殿主真名叫胡彪,名字听起来很彪悍,但实际上是个儒将,人比较文雅和斯文,但凶狠起来,公羊常胜曾经形容过他——凶起来是一匹来自北方的饿狼。

    胡彪回道:“也不一定吧,有的人想长生,但有的人未必就想长生,就像我,这辈子起起落落,其实我倒是希望,能活个八十岁就差不多了,到那时,落叶归根,我也想下黄泉见见自己的母亲。她当年确实受苦太多,可我当时不懂事,都来不及对她说一声感谢。”

    “阿彪,你是个好孩子。”公羊常胜点点头,即便胡彪站在他面前已经七十多岁了,他居然还称他为好孩子。但,公羊常胜站他面前,确实是长者,即便胡彪七十多了,他仍旧是长者,算是他父亲辈。

    “院长,这些日子,看你总是愁眉不展,是有什么难事吗?如今新华夏国发展势头大好,您应该开心才对。”

    “新华夏的成长势头,固然可喜。可惜我却是看不了多久了,我有直觉,我的生命顶多再维持三个月。”

    “这……怎么可能,院长您宝刀未老,怎么可能?”

    “我已经一百〇四岁了,有什么不可能的?能活到这个岁数,很多人都已经称我是老妖怪了呢,呵呵。”

    “一百零四而已,院长的身子骨这么强硬,就是再活个百岁也不为过。”

    “不行了,这副身体确实支撑不下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院长,您真不能死,要死也是我去死,你要继续活下去。这新华夏的成立,您必须盯着它好好发展下去,三大家族都不太老实,只有您在,才镇得住她们啊。”

    “阿彪,我能真正信任的人不多,你是我最信任的人,毕竟我是将你从十几岁,养到大的人,说真的,就算比起阿复,我跟你的感情还要更深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院长将我从当年水深火热之中解救出来,是我再生父母!”

    “想了这些天,有件事,我想问问你的意见。”

    “院长您说。”

    “我这有长生法,你说我该不该使用?”

    “长生法?那自然该使用啊。院长你既然有此法,那就早早的使用了吧,我是真不愿看着你死。”

    “可这长生法,有点损人利己,需要取别人生命来代替自己的生命,你说,这还应该使用吗?”公羊常胜不苟言笑地看着他。

    “这……这自然也该。”

    “为何?”

    “若是夺走邪恶之人的生命来替代自己,有何不可?”

    “呵呵,你倒是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。这些年我也在想这事,其实这长生法,乃是我祖先留下,他不准自己族人修炼。但是,我却觉得,如果以敌人的生命来换自己生命,也没什么不可以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院长您这么想,为何不早点就使用呢?”

    “人从出生到老,这是一个历程,我也是想走完这个历程,不同年纪,有不同的心境。如今,各个心境,我都已经领会了。如果过早的使用,恐怕我就很难一次性得到这么多心境。有利也有弊,再说了,如果决定使用,现在也不算晚嘛。”

    “对,只要在三个月内,都不算晚。”

    “至于换命的人,我早就抓了,就关在学院之外的某个地窖当中,是当年的日本兵后代,也只有换他们的命,我才没罪恶感。我公羊常胜为国为民一辈子,不想这最后背负任何骂名。”

    “院长您高义!”

    “只是有件事需要你帮我办。”

    “您说。”

    “长生法,究竟是真是假我还不知道,也许会成功,也许会失败,这也是我现在才下定决心的主要原因。另外一个,我想提早死去,然后你们为我安排葬礼,葬礼完毕后,你将我身体挖出,然后就去执行换命手术。”

    “这……为何要这样?”

    “这也是出于万全的考虑,如果此法是假的,那就让我静静死去好了,提前摆个葬礼也没什么,如果是真的,我也不想惊动其他人,如果活出第二世,我也不想再当这个院长,我想去经历一下普通人的人生,尝一尝普通人的酸甜苦辣。”

    胡彪怔怔地看着院长,很是摸不清他的心思。

    “知道为什么我选你做这件事吗?而不选阿复?”公羊常胜问道。

    公羊复是他儿子,但年纪尚小,可是能力却不一般,如果他来做这事,未必不行。理论上,老子信任儿子,这是理所当然的。

    可是胡彪不知道的是,公羊家族的历史上,儿子害老子的事,可没少出现过。公羊复因为看得多,心里也不由地有这块病。他也怕,所以他想让胡彪来干这件事。第一,这小子确实耿直;第二,他是看着胡彪长大的,也算是半个儿子。所以,应当值得信任。

    “不知道。”胡彪也不清楚。

    “因为我是看着你长大的,知道你很耿直,而且我最信任你。所以这个任务只能交给你。”

    “多谢院长信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