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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6章 大帅右手把唐莎莎冻成大冰垞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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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用我的右手?听到那个女性声音的提示,大帅一下子便明白,自己的左手非同寻常,而自己的右手也是非同寻常的!

    然而,大帅想道,我怎样用我右手呢?

    就在大帅把自己的意念集中在他的右手上的一瞬间里,他感到了自己的右手突然之间发生了异常!

    大家已经知道,早在灵芝峰山洞里的时候,大帅就用过一朵极寒花,那朵在零下一万度开放的花朵,绝对是世间找不到的非凡之物,它进入大帅的身体之后,不是慢慢消失,而是慢慢炼化,炼化之后,它作为一种巨大的能量,在大帅的身体里储存起来。

    而当兔仙给大帅的五百年功力产生作用的时候,这五百年的功力,便起到一种激发作用,在这股能量的激发之下,大帅身上原有的那些能量,便会根据需要,以极其突然的快速动作,在一瞬间里在大帅身体的某一部位释放出来。目前大帅已知的是把火岩果那种高达900度以上的能量释放在他的左手上,而他还不知道的是,那五百年功力,还可以把极寒花低达零下一万度的能量,催动和释放在他的右手上!

    极寒花,顾名思义,地球上最冷的花!

    它的温度,低达零下一万度!

    可以想象,当这零下一万度的能量集中释放在他的右手上时,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可怕情景!

    大帅的右手不易察觉地稍稍动了一下,当然,这是一种力量支配着他的手自发动作的。

    这只右手一动,离大帅大约有两米来远的马唱,突然感觉到一股刺骨的寒冷,比马唱经历过的最冷的哈尔滨的大北风冬天还要冷无数倍,马唱有一种立刻就要被冻成大冰垞子的感觉。

    马唱感觉到的这个低温,其实只是大帅释放出的低温的千分之一!

    因为大帅的右手,是定向朝着唐莎莎释放超低温的!

    千分之一,就让马唱有了要被冻成大冰垞子的感觉,那么,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超低温,定向朝唐莎莎释放,那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呢?

    大帅觉得自己左手上,那种上撑的感觉顿然消失了。

    为慎重起见,大帅先没动他的左手,以防唐莎莎还有感觉,把他的左手给卡下来。

    大帅先定睛看看唐莎莎,看到她的脸已经变成了全白色,而她的眼球也不再转动,脸上冻结着她被冻成大冰垞子之前的那种发狠的表情。她全身像是一个硬物支在地上。

    “唐莎莎,你觉得怎么样啊,很凉快是吧?”大帅笑着问道。

    唐莎莎没有任何反应。

    证实唐莎莎确实被冻成一个大冰垞子了,大帅这才把自己的左手轻轻地从唐莎莎的右手握着的发卡上取下来。

    马唱惊异万分,瞪大眼睛看着这令她难以置信的一幕。呆愣了半晌,马唱才问道:“大帅哥,你会施法术吗?”

    大帅扭头看了一眼马唱,笑道:“嗯,就会一点点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这……大帅哥,你一眨眼的工夫,就把一个大活人冻成大冰垞子了,还只会一点点而已,要是你会的多了,还不这把座山也冻成大冰垞子!”马唱道。

    大帅听了马唱这随口说的话,心里一阵暗忖:也是啊,要是自己将来有了大本领,比如像兔仙一样的本领,说不定还真能把一座山冻成大冰垞子呢。

    “嗯,马唱,我要是有了那样的本领,咱们也用不着这样折腾了,我一施法,得,连人带山,全冻成大冰垞子,倒也省得麻烦了。”大帅道。

    其实大帅还有个省事的办法,就是把杀手收入腕上乾坤。之所以他现在不用这一招,是因为他还没有完全破译腕上乾坤,至今他还没有能够进到腕上乾坤里去看看,不知道里面究竟怎样,要是随便往里面收进去人和物,弄不好把好好端端的一个腕上乾坤,搞成个大垃圾场了。

    马唱上前几步,站到已经被冻成大冰垞子的唐莎莎面前,看看唐莎莎这个冰人,想想这世间真是有着看不完的奇迹啊,马唱伸手摸了一下唐莎莎的手,这手简直冷得“烫”人,马唱稍微一接触,就听滋啦一声,她的手差点粘在唐莎莎的冰手上。

    而且,马唱感觉到,这个冰人身上,袭人的寒气扑面而来,说明这个大冰垞子的温度,真是低到极点了。

    马唱受不了这么大的寒气,禁不住后退一步。

    大帅倒不觉得寒气*人,因为他身上的功力和能量使然,自行抵消了这种寒气。

    此刻大帅也凝视着唐莎莎,凝视了好一阵子,也伸手过去,就要掰掉唐莎莎的两只手,想让她变成一个另类维纳斯。

    这时候,马唱却说话了,道:“大帅哥,你说,这个女杀手,她已经被冻死了吗?”

    大帅不知道马唱这样说是什么用意,就暂时住了手,想了一下,道:“我想不会的,她不会被冻死。马唱你想,这是一个典型的速冻啊,怕是在万分之一秒里,她就被冻成大冰垞子了,这么快的时间,她的**组织,不会被损坏的,要是有个让她按照生命要求融化的条件,她会慢慢地醒来。”

    马唱眨巴一下眼睛,又道:“不过,大帅哥,这个条件从哪里来呢,这山谷里又没有高科技。”

    大帅道:“那就要看唐莎莎本人的造化了,哦,还要靠天意如何。”

    马唱忽然心中有些感慨,唐莎莎,这是一个大活人啊,竟然一下子冻成个大冰垞子了,虽然她是一个杀手,死一百次都应该,可这个死法……还不如一下子彻底死了好呢!

    女人,总是爱动怜悯之心的。

    “大帅哥,我看她八成活不成了,既然她活的希望渺茫,就留下她的两条胳膊如何?我听奶奶说过,杀人可砍头,却不可弄去她的手和脚,因为,砍了她的头,她到了阴间,阎王爷可以根据她的罪行给她安一个牛头或者马头,而要是弄去她的手和脚,阎王爷却就不管了,因为阎王爷觉得手和脚是无关大局的事,这样,唐莎莎要是脱生的话,就是个没有爪子的动物了,那意味着她下辈子没有生存能力了。大帅哥,你看,是不是……”马唱用商量的语气道。

    大帅听了,凝视了一下马唱,见马唱的面色是真诚的,她是真的想给一个死人留下她的两条胳膊。

    大帅又想起刚才脑海里响起的那个女性的声音,那个声音提示大帅留下这个女杀手,说是留下有大用处。

    大帅的双手缓缓地收了回来,然后,大帅凝视着已经冻成大冰垞子的唐莎莎,道:“好吧,唐莎莎,你个十恶不赦的女杀手,既然马唱给你讲情了,那我就留下你的两条胳膊作为你下辈子生存之用吧,不过,也许你今生还能活过来呢,呵呵,你能不能活过来,那就看你的造化了。假如你能活过来,我希望你的这双手,不要再滥杀无辜。否则,下回你可就没有留下手的机会了,甚至我要连你的脚也要化掉。”

    寒寒的月光下,唐莎莎一点反应也没有,她已经彻底地凝固了。

    此时已是半夜,大帅转过身来,对马唱道:“马唱,走,咱们去拿车,今天也该回去了,唉,真没想到和你出来买车,竟然买出一段故事来,今天这一天好像过了好久好久似的。”

    “嗯,好的。”马唱答应道,其实她也是一直惦记着自己心爱的悍马。不知那辆爱车还在不在那片森林里。

    马唱看看黑乎乎的大山密林,又道:“大帅哥,这里咱们藏车的地方很远,步行的话要很长时间,咱们用他们的摩托车如何?”

    大帅想了一下,道:“还是不要用他们的车子,天知道他们在车子上装了什么机关,要是来个定时爆炸,就麻烦了。”

    然后,大帅拉住了马唱的手,道:“马唱,你把你的眼睛闭上。”

    马唱听话地把眼睛闭上,大帅施展起树稍之上飞行的功夫,马唱只觉得耳朵旁风声呼呼。

    马唱的眼睛只坚持了十几秒钟,就把眼睛睁开了,她又不是个一般的女孩子,不怕这高空行走,相反,倒觉得被大帅哥牵着手又像飞行又像在树稍上走很有意思。

    “大帅哥,上次夜战时,我就纳闷了,平时看你文文弱弱的样子,可是到了战场上,你就像一条猛龙一样厉害,大帅哥,你的功夫,是跟谁学的啊?”马唱一边跟大帅哥飞行着,一边好奇地问道。

    “呵呵,天机不可泄露。”大帅轻声道。

    其实大帅目前的本领,在树稍上半是飞行半是行走,不能太长,也就是一二十里路的样子,好在他们藏车的地方在二十里路之内,大帅觉得不能再飞的时候,藏车的地方也到了。

    大帅牵着马唱的手落下来,看到那辆悍马安危无恙地静静地睡在密林里。

    两人上车,马唱发动了车子,驶出密林,车子便行驶在一条通往市内的大路上了。

    “大帅哥,通过今天的战斗,我发现背影他们的杀手的功夫还是很厉害的,而且比上一次张三彪、刘红军他们厉害多了,我想啊,以后,背影还会派更厉害的人来找麻烦的。”马唱发感慨道。

    大帅轻轻地叹了口气,转过脸对马唱道:“古人就是聪明啊,古人说,人怕出名猪怕壮,人要是混好了,总会有人来找麻烦的。不过呢,我倒觉得,人生如果多一些这样高强的对手,其实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马唱听了,沉默一下,心里想道,这种威胁生命的事情,要是出在普通人身上,恐怕早就崩溃了。但是对一个随时都要和人较量的大帅哥来说,却是谈笑风生一样。显然大帅哥身怀绝技,不怕恶人。

    大帅看看马唱身上的两处伤口,一处在右肩上,一处在左腿上,这两处伤口都把衣服染红了,不过倒是不再往外流血,显然是马唱的内功把伤口封死了,但是看看马唱的脸蛋,那脸蛋上却是苍白的,说明马唱的枪伤对她的身体影响还是不小的,只是这个太极姑娘意志坚强,不但不喊疼,还和自己谈笑风生。

    “马唱,你今天受了两处枪伤,现在疼不疼啊?”大帅关心地问道。

    马唱听了,稍稍沉吟了一下,道:“大帅哥,实话实说,子弹打进肉里,还流了很多血,要说不疼那是假的,可我的师傅告诉我说,一个习武之人,是不能张口就喊疼的,所以我身上疼,却要忍住,忍不住的时候,我就和你说话,而且还要笑着和你说话,这样我的疼痛感觉就减轻了。”

    大帅听了,心中自是为之感动,便有些眼睛发热,看了马唱好一阵子,道:“唉,可惜我不会开车,要是我会开车,就让你躺到后座上去休息。”

    马唱立即道:“你别为我担心啊大帅哥,我没有事的!真地,一点事也没有!”

    两处枪伤,能一点事也没有吗?大帅知道,这是马唱让他放心罢了。

    “马唱,你的伤口倒是不怎么流血了,是不是你用内功把伤口封死了?”大帅问道。

    “嗯,我是用了内功,不过,光靠内功还是不行的,我随身带着一种奇效药呢!”马唱说着,扭头看了大帅一眼,忽然心中一动。

    马唱看到大帅哥的手上也有一道伤口,而且正在流血呢。马唱便一手开车,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土黄色的古朴小瓶,拔开瓶塞,让大帅自己倒了一些白色的粉沫涂在受伤的手上。

    那白色粉沫不知道是什么药物,一和皮肤接触,便消失于无形。然后大帅便觉得手上的伤口处冰冷酥痒,像是有一群蚂蚁在上面爬一般。

    大帅知道,这是伤口的皮肉在消毒和自发地滋长。不知道马唱是从哪儿得来的这种宝贝,像手上的这种小伤,只怕是很快就会好了。不过像马唱身上的两处伤口,却不会这么快就好的。

    自我感觉,情节还是有些意思的,希望朋友们喜欢之际多多支持,促使本书顺利写完几百万字。